从国外保安公司可以得到的启示和借鉴经验
粤保保安 2020-03-30

粤保保安小编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等保安公司服务业发达国家政府管理的观察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和启示,和您分享下:

 

一、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法治环境


 


市场经济根本上是法治经济,其基本原则是自由竞争。由于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因此这几个国家都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同时又各自发展出适合自身的法治理论和规范,为保安公司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实施效果显著的法治化管理


 


许多国家的保安服务业管理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法治化管理过程。例如在英国,一幵始政府支持行业自治,后来发现效果远远达不到社会的要求,最后在年颁布了《私人保安行业法》并成立保安行业管理局,开始了政府监管。国外发达国家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保安公司服务行业,除了受到本国公司法、反垄断法等经济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约束外,还受到本国针对保安服务业的专门性单行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由此形成双重保障和约束机制,对行业实施法治化管理。


 


三、保安服务业民营官办并存,以民营为主


 


欧洲、美洲、非洲、澳洲的大多数国家以及亚洲的韩国、菲律宾等国的保安服务业性质均为民营,只有少数像日本、新加坡等国的保安服务业,同时存在民营的和官办的,但民营的保安公司还是占据着相当的比重。


 


四、保安员经政府授权可行使部分公权


 


西方国家刑侦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这是他们的传统。私人也可以请人调查刑事案件。在国家对案件进行调查的同时,被告也同时可以聘请律师和私人侦探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两种方式相互制约,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此外,经过政府授权或者立法,保安员可以获得一定的社会治安的管理权,必要时可以采取一定强制措施。


 


五、管理以自律为主,与警方保持合作互动关系


 


行业自律组织在西方是管理调控一个行业的重要机构,保安公司服务行业也不例外。保安服务行业的自律组织成员,包括各方代表,例如保安员代表、警察代表、客服代表、企业家代表和公众代表等。提出立法建议、许可证和注册资格证书的发放和吊销、行业内部自律规范的制定、培训组织人员、保安从业人员的监督、受理服务中的申诉和控告等,是其主要职责。与此同时,保安行业自律组织与警方保持着合作、互动的伙伴关系。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文章都是粤保保安原创的。如需转载,请注明来自www.gdyb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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